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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课堂纪律

2015年05月07日 00:00  点击:[]

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课堂纪律,保证学生学习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须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上课,不得迟到。对于迟到的学生,教师有权拒绝学生进入教室,并以旷课论处。

二、上课前班级干部或课代表协助教师做好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接通电源、连接微机、调试投影、挂图、擦黑板、清理讲台等。

三、上课铃响教师宣布上课,教师提问时,学生要起立回答;学生提问,应先举手,经教师同意后再起立提问。下课铃响教师宣布下课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四、下课铃响之前,学生不准在教室外干扰教室内的正常教学,更不准以扣击课桌、教室门等无礼方式催促教师提前下课。

五、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随意涂写刻画,不许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废物,保持教室清洁卫生,爱护教室内教学设施。

六、学生因故不能上课,应按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论处。

七、教师和学生上课时应注意仪表,严禁衣冠不整(例如穿拖鞋等)。学生坐姿要端正,不准随意走动,不准随意离开教室。

八、上课时,教师和学生须将手机关掉。

九、学生听课要认真,课堂上要脱帽,精神集中、不吃东西、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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