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即将于2023年2月20结束,请您及时办理参保缴费,即可享受2023年一整年的医保待遇。过了集中缴费期参保,将不能及时启动医保待遇,个人缴费额也将增加。相关政策及办事流程简要介绍如下:
一、优惠政策
外地户籍大学生享受家乡地和哈尔滨市两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两城一家”待遇;大学生按规定可以享受多种门诊待遇:每年500元的普通门诊待遇、每年1000元的意外伤害门诊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待遇、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等。
二、参保范围
未参加政府其他形式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的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哈市城乡居民医保。
温馨提示:不能重复参加医保。已参加其他政府形式医保的,请先注销原医保。
三、缴费时间、标准及待遇期限

四、医保待遇
(一)住院医疗待遇

温馨提示:
1.住院个人负担费用包括:起付标准部分、先行自付部分、超限价部分、自费部分及统筹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2.参保居民在哈医大一院、医大二院、医大四院和黑龙江省医院住院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下浮3个百分点。
3.参保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5%,多次住院的执行第2次住院起付标准。
(二)普通门诊待遇

(三)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
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人)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最多支付限额1000元。
五、参保缴费方式
1、集中缴费期(2023年2月20日前)。手机扫描下方“中国人寿股份哈尔滨分公司服务号”二维码,或关注“中国人寿股份哈尔滨分公司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学生服务”模块,选择相应身份维护个人信息后办理参保缴费。

中国人寿股份哈尔滨分公司服务号
2、其他缴费时段(2022年2月20日之后)。可就近到经办社区或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参保。
六、温馨提示
参保、缴费等相关政策会适时调整,敬请您的关注。您可通过社区、“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热线电话0451-12393了解参保方面的政策、咨询相关问题;缴费方面的问题请拨打税务缴费热线电话0451-12366咨询;就医及医保结算问题可及时沟通定点医院医保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晋旭 郭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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