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东说:
清·吴炽昌《客窗闲话·义丐》中说到“乃呼里长,为之谋宅于市廛,置货立业且表之以额曰拾金不昧”。拾到财务不隐瞒,不据为己有,这是我们一直以来所坚持的基本道德准则。“我们每个人都有丢过东西的经历,也有过那种寻找失物是的焦虑,失主失而复得后的欣喜,就是我的欣喜”。近600多公里的距离,是什么让两个陌生人联系在一起,于平凡之中传递温暖和感动,来自理学院物理学2017-02班的陈志坚同学正用他的行动向我们展现什么是社会的正能量。
近日,我校收到一封来自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四学生的感谢信,该学生于9月26日来我校参加招聘会,期间不慎将钱包丢失(内含现金400余元,身份证,银行卡,学生卡,成绩证明等物品),在寻找无果失望离开后,时隔两个月之后,失主接到了我校老师的电话,原来是我校理学院2017级物理系2班的陈志坚同学拾到失物以后第一时间送到了图书馆。
失主在信中表达了对我校和陈志坚的感谢,并对我校师生的品格品质感到由衷的钦佩,同时也感慨我校的良好校园风气。

在得知陈志坚同学的事迹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对陈志坚同学进行了相关的采访。
“捡到钱包就意味着我当起了责任。”
事情经过:
陈志坚同学向我们回忆了当初捡到钱包场景:
“我们当时我们物理专业的两个班长、两个支书开完例行的班长支书会,从老理学楼往回走,经过动资门口的时候看见一个钱包。当时我们就商量着怎样把这个东西还给失主,毕竟想到别人也比较着急。当时他们三个有事就回去了,当时我就拿着钱包想在哪个地方可能有这种失物招领的地方能够把它归还失主。然后我就把钱包拿到了图书馆,在询问了二楼的一个老师之后,她让我到一楼看一看。之后我就在一楼找到一个办公室,里面有一位老师,我就对老师说明了情况并把钱包交给了她做了一下记录。”
“我觉得捡了这个东西之后就有这种责任必须得去归还失主。”
在问及捡到物品后的一些想法和心理斗争时,陈志坚同学很坚定的告诉我们,没有!“我觉得不论你捡了什么东西,不是说你运气特别好而是我觉得捡了这个东西之后就有这种责任必须得去归还失主。”陈志坚同学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道。
“拾金不昧这个过程我觉得体现的是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或者说我们这样的大学生应该具有的道德素质。”
就这次的事情,我们向陈志坚同学询问了他对“拾金不昧”这种精神的一些见解和看法。
陈志坚同学在回答时提到了习大大提出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他认为这是一个中国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就有一点,对个人的最后一点就是诚信。就是就相当于是我们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应该具有的一种基本素质,诚信就在其中。拾金不昧这个过程我觉得体现的是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或者说我们这样的大学生应该具有的道德素质。”
在问到“拾金不昧”这种精神在现代社会的作用时,陈志坚同学告诉我们“其实在你捡东西和归还失主的这个过程中,它不仅是物与物之间的归还,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我们人与人之间建立的这种温情和联系,是一种爱的传递。”他认为“拾金不昧”这种精神应该是构建我们整个和谐社会的一种纽带。
“我觉得对于我来说的话,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该有一颗感恩的心”
作为一个有拾金不昧精神的林大学子,陈志坚同学想对大家说的一些话:
我觉得对于我来说的话,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该有一颗感恩的心,我是17级的,就是今年才入学的。在入学之前,学校的领导和学院的领导都对我特别关心,因为我家在四川,假期期间也发生过九寨沟地震。学院一直对我比较关怀,所以我对学校是有那种很深厚的那种情感。刚来到学校之后,整个学校给我的感觉就是校风特别纯正,同学之间学习的氛围特别浓。其实就像我捡到钱包的那位失主付博文学长说的,他说只有一个良好的大环境才能培养出高品质的人才。其实我觉得,这正是学校带给我们的东西。
对我们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这种精神—-“拾金不昧”方面的感悟的想法和体会:
陈志坚说:“其实我觉得我们学校真的特别好,比如说很多地方在QQ上面,林大表白墙上会有很多失物招领、学校教务处官网上面也会有很多失物招领的信息。可以说我们学校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诚信体系。而且学校老师对于这种事也是很负责任的,就比如这次的事件主要还是学校老师的帮忙。”
“这意味着一种责任!”
在采访的最后,我们希望陈志坚同学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内心的感受,他是这样说的:“我觉得捡东西真的不是说你运气特别好,就是当你真的拾取那个东西就意味着一种责任,你必须得去归还,这是一种我们自小就应该培养出的价值观”。
“年轻人要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
借着采访的契机,身为班长的志坚同学想告诉大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年轻人要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优良的品德便是我们扣好人生扣子的前提。只有扣好了我们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我们才更能走好人生路。
而在采访的过程中,我们能感受到他的一腔正气、刚正不阿;他的泰然自若、淡然处之;同时,他又时刻坚持本心,展现着自己的正义与义无反顾。
最后,附上付博文学长的钱包失而复得之后,向学校发来的感谢信。
感谢信
尊敬的林业大学老师您好!
我是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一名大四学生,我叫付博文。9月26日去贵校参加招聘会,不慎将钱包丢失(现金400余元·身份证·银行卡·学生卡·成绩证明等)。在寻找无果之后,“灰溜溜”的离开了这座城市。然而两个月后,我接到了林业大学老师的电话......原来是林业大学理学院物理学2班的陈志坚同学(2017212602)拾到我的钱包,第一时间送到了图书馆。经过两个月的寻找,经过两个省市的跨越,经过近600公里的距离,我感受到了各位老师和陈同学的高品德,高素质。真的非常感谢他们!
在普遍认为物欲横流,雷锋精神渐行渐远的今天。陈志坚同学这种急他人之所急,想他人之所想,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很具有楷模作用。这次失而复得的经历,同时让我感受到了林业大学的校园风气,良好的大环境才有高品质的同学。
最后请允许我再次向林业大学和陈志坚同学表示衷心的感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付博文
2017年11月28日
最后,小东想说:
“拾金不昧”一直是我们应当遵守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我们也把它作为基本的道德准则去规范人们的社会基本行为。但是受教育的作用和社会的影响,我们大多数人一直都只把拾金不昧当作一种传统美德而不是法律义务来看待,我们并没有把它当作最基本的公共道德去遵守。当我们单纯地期待用道德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时,拾金不昧现象并不尽如人意,人们对丢了东西能否找回来的期望值已经大大降低。而陈志坚同学告诉我们捡到了东西,就意味着一种责任,我们就必须得去归还,这是一种我们自小就应该培养出的价值观。我们没有理由不为这种精神点赞,没有理由不去严于律己,守住自己拾金不昧的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