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优秀博文展示

关注我们

微信关注东林学工部

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迎接教育部科技司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13日 00:0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9178号),教育部启动了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2019618日,教育部科技司拟派检查组进校对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单位以此为契机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迎接检查组的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等。

       二、工作要求

       1.学院(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详见附件2),对本单位的所有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要有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

       3.请各单位将实验室的工作记录(如实验室工作日志,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喷淋、洗眼器巡查记录等)摆放在实验室或相应位置备查。

       4.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工作及药品暂存库房是检查的重点,请对照检查要求将药品清单和相关工作记录放在实验室和药品存放地备查,并做好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清理工作。

       5.请各单位务必做好实验室卫生清扫工作,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师生有实验服的必须穿实验服。

       6.所有仪器设备上粘贴的纸质提醒材料要规范、干净、清晰。

       7.检查当天所有实验室必须保持开门状态。

       8.6月18830分和1430分将在综合办公楼808会议室召开见面会和反馈会,请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参会,不能参会的请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领导参会,具体会议事宜另行通知。

       三、材料要求

       1.所有备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标注现场备查的材料放在实验室即可,其他材料交到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请各单位将《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汇总表》(见附件4)中的相关信息补充完整,并明确1名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联系人及手机联系电话,发送给郭敏(qq号:306238460)。

       3.以上材料请在2019614日下班前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605室,联系人:郭敏,联系电话:82190075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分析测试中心)

                                                     2019年613

访问量:265508

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技术支持: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网络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
    © 2020 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邮编 150040 黑ICP备19004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