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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的通知

2018年06月20日 00:0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7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资助金额

  资助类别分为创业类资助与启动类资助,其中创业类拟资助7人,每人资助10万元;启动类资助拟资助26人,每人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的人员;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级留学择优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创业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经营人,具有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及成果转化潜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

  2.创业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市场预期前景良好;

  3.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报启动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回国工作不超过5年;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在申请者和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期内。

  三、申报指标

  我校创业类资助申报不限名额,启动类资助推荐名额2人。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对于初选合格的人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一式7份;《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留学人员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1份,上述各材料需同时报电子版。

  2.国(境)外留学回国证明、各类获奖证书、承担项目合同、结题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创业类资助人员须另外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材料复印件依以下顺序胶状成册:(1)申请表;(2)留学归国证明;(3)获奖证书;(4)承担项目合同;(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8年6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师资科(综合办公楼50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guanbing0@163.com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冰冰     

  联系电话:0451-82190494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8年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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