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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15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2018年在哈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说明》,本年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六类高校毕业生: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需尚未结清);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同时属于以上两类或两类以上人群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提供电子扫描件或拍照图片,每个申报学生的材料独立建文件夹

1、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生领取补贴银行卡复印件(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

3、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毕业生、助学贷款、特困人员)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

4、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即: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领取低保的存折(当年入账复印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6、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的残疾证复印件;

7、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家庭成员残疾证复印件;

8、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经学校认定后的,可直接申报;

9、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

2、学院应对申报材料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学校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3、采取院校两级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各学院于525日之前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邓天开   

邮箱:dlxszz@nefu.edu.cn

联系电话:8219114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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