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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楼长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第三次通报

2016年10月20日 00:00  点击:[]

各单位:

 为保障学校办公用房及内部基础设施完好和有效运行,提高维护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工作实际,学校于201511月颁布实施了《东北林业大学公用房屋单位楼长制度(暂行)》(以下简称制度)。该制度自实施以来,各单位楼长能够认真负责,师生节能意识有明显提升,但是仍然存在个别问题需要加以重视。近期节能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下:

 1.9月23859分动资楼601室亮灯(责任单位:野生动物资源学院)。

 2.9月28846分文博楼0916室房间无人并亮灯(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3.9月291415分工程楼0609室亮灯(责任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9月291419分工程楼0413室亮灯(责任单位:工程技术学院)。

 5.9月29日学生公寓10号楼B7楼卫生间长流水(责任单位:后勤服务总公司)。

 6.10月10832分动资楼5楼走廊亮灯(责任单位:野生动物资源学院)。

 7.10月101442分主楼西侧4楼走廊亮灯(责任单位:林学院)。

 8.10月11840分科技楼7楼走廊亮灯(责任单位:生物质材料科学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9.10月11日学生公寓4号楼B4楼洗漱间水龙头未关紧有长流水现象(责任单位:后勤服务总公司)。

 10.10月12907分文博楼0803室房间亮灯(责任单位:外国语学院)。
    望各单位楼长对照检查自身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切实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打造节约型校园,把制度执行落实到位。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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