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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2013—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 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2015年06月01日 00:00  点击:[]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两年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落实第二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提出的“六个抓”的工作部署,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涌现出了一大批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显著的基层党组织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的党员。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实现创建世界一流林业大学的奋斗目标,学校党委决定在建党94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充分做好“先、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

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

在我校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

在党务工作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党委各部办人员;其他从事党务工作人员)。

以上时间截至201571日。

二、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要着力将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育人、管理、教育实践活动、学校综合改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评选上来。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一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第二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提出的“六个抓”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党委作出的重要决策和决议,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活动。二是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作风扎实,全心全意为师生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师生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师生肯定,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突出,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三是本单位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工作任务完成好。四是两年内单位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优异或本单位获得了省部级以上奖励。

教职工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一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对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执行坚决,贯彻到位,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支部班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无违规违纪行为。二是“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严格规范,制度化、常态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扎实有序。三是创新党支部活动形式,支部主题活动开展得好、成效显著,被列为院级以上项目。四是支部获得院级以上奖励或支部党员获得各类省部级以上奖励。

学生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一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支部委员职责明确,协调配合,领导有力;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学习成绩优异,无违规违纪行为。二是“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严格规范,制度化、常态化;支部工作方法得当,工作质量高,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三是创新党支部活动形式,支部主题活动开展得好、成效显著,被评为院级以上项目。四是支部获得院级以上奖励或支部党员获得各类省部级以上奖励。

(二)优秀共产党员

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一是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二是注重师德、学术道德、公民道德建设,做到德高身正,有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牢记育人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是努力学习,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四是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为好,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至少有一次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获得院级以上各类奖励;在其所负责的工作业务范围内有个人或集体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分管工作成绩显著,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

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一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爱国爱党、遵守党纪国法、校规校纪,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二是积极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主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影响带动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奉献、努力成才。四是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为好并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一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带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论水平较高;带头执行党的大政方针,坚决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二是带头服务师生,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不推卸责任,主动发现化解矛盾,师生满意度高。三是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四是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为好,在党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至少有一次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所在支部党员或集体获得各类省部级以上奖励。

离退休人员参评“先、优”参照教职工的评选条件。

三、评选比例

本次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教职工按正式党员3%的比例,学生、离退休人员按正式党员1%左右的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情况推荐1名,参加学校统一联评。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与教职工党支部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数量不超过全校总数的8%;学生、离退休党支部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数量不超过全校总数的4%。优秀党务工作者人数不超过全校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总数的3%。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分配具体名额,各单位可根据比例评选推荐。

四、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将继续按照基层党组织推荐、学校联评、党委常委会讨论批准的程序进行。联评小组成员如下:

  长:吴国春

副组长:杨传平   胡万义   孙正林   陈文慧   蔺海波

  员:孙     雒文虎   刘九庆   宋东国   王春海

     丁胜利   尹剑锋   赵璐璐

五、报送推荐材料要求

(一)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准确、具体、生动,言简意赅,字数不超过1500字。

(二)请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10日前将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zzb@nefu.edu.cn

六、推荐要求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把质量关,体现先进性。要面向基层、认真细致、公平择优,注重工作学习实绩和群众公认。

2.民主推荐,工作透明。推荐工作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充分酝酿,反复筛选。经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预审后报党委组织部,学校组织联评,经学校党委讨论决定后予以公示名单,由学校党委进行表彰。

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此次“先、优”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按时推荐,不得超额推荐;要注意挖掘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中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新典型。同时对有关上报材料认真审查把关。

4.树立典型,褒扬先进。结合推荐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先、优”的先进事迹,激励基层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的建设,全面深化我校综合改革,实现创建世界一流林业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特此通知。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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