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要求,加强和改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我校定于2015年6月21日起为2015届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证书。
具体步骤如下:
1. 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有急需“就业创业证”的同学,可凭借毕业证书或本人身份证,持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东北林业大学行政楼1305室办理该证书。
办证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2. 如已离校的毕业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在黑龙江省内各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领取“就业创业证”或在6月21日后到学校行政楼1305室办理就业创业证书。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