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一年一度学生收费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2015年度学生学费收缴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学费收缴
请2012、2013级的本科同学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个人学费、住宿费合计金额存入学校发的中国银行卡中(银行卡存款余额要大于学费住宿费合计金额);2014级的同学存入学校发的交通银行卡中。
二、研究生学费收缴
请2013级需要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同学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1200元住宿费、2014级同学将学费(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和1200元住宿费存入学校发给的中国银行卡中。
三、交费方式
学校将通过银行划款收取学费、住宿费,返校后不再集中办理现金交费和划卡交费,交费票据请各位同学到各学院团委、研究生院团委领取。申请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用存款。
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费、住宿费存入指定银行卡中。开学15日后无故不交学费的同学,学校将根据学生守则停发奖助学金,并取消该生本学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计划财务处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