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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林学工部 日期:2015-07-10 阅读: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林校教〔2015〕2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转专业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接收计划公示

各学院根据本院各专业师资队伍状况和实验室条件等培养能力,结合本专业的就业状况和专业在读学生数量,科学拟定了最大接收人数,经教务处审核,现向全校公布,具体专业接收人数见附件2。

二、学生报名

1.有转专业意向的2014级学生参照各学院分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见附件3),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普通本科生校内考核方式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4),交本学院教学秘书,由学院审核并填报《2014级本科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见附件5)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报名者必须符合《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的有关条件,同时符合各专业所提出的基本条件要求。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高考报考文史、理工不同科类之间不能转专业;

(2)艺术类学生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

(3)低批次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高批次专业;

(4)按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三、考核与审批程序

1.教务处将报名学生信息投档到各学院;

2.各学院需组织专门的转专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在教务处备案的学院考核细则,对报名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3.学院下载并打印《2014级转专业拟录取名单》(见附件6)将名单报送教务处,录取名单经学校最终审批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手续办理

1.入选转专业接收名单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专业负责人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课程修读指导等工作,学生转专业前已经修读完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在学分数和内容要求上相同或相近,可替代,不必补修,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转为选修课学分。对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补修。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当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后方能毕业。

五、具体时间安排

7月1日-22日,有意向学生请打印《东北林业大学普通本科生校内考核方式转专业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同时附盖章的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和成绩单交至本学院教学秘书处。

7月23日-29日,学院初审,汇总后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9月7日,教务处将转专业申请表转至学生拟转入学院。

9月9日-10日各学院组织考核,并于11日11:00前将拟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交教务处。

9月14日,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所有转专业学生名单。

9月17日,录取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六、特殊原因转专业程序

1.有特殊原因需转专业者请打印《东北林业大学普通本科生特殊原因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7),同时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2.按照《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七、附则

本通知内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转专业考核办法由接收专业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