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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届毕业生校园卡注销、退款手续的通知

来源:东林学工部 日期:2016-06-22 阅读:

毕业生同学: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于近期集中办理2016届毕业生校园卡注销、退款手续。持卡人须本人携带校园卡按规定办理校园卡注销手续,并清算校园卡账户剩余资金。注销后卡片功能全部失效,卡片不收回,本人作为校友纪念卡留存。未办理注销、退款手续的校园卡将于201671日失效,在卡有效期过后一年系统自动注销该校园卡,并将卡内金额作为呆账,上交学校。具体事宜如下:

       1、办理时间:2016627日、28日、29日、30日;

       2、办理地点:校园卡服务大厅;

       3、退款方式:校园卡余额将于201681日前打到持卡人在计财处登记的交通银行卡内,请各位同学确保银行卡账号准确无误且账户不被注销,如银行卡号有变动需及时到计财处登记。如81日后未收到退款,请于915日前联系计财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卡内余额作为呆账上交学校;

       4、无交通银行卡的用户可采取通过圈存机卡卡转账的方式处理卡内余额(其它用户也可使用此方式处理卡内余额);

       5、因学籍异动需继续使用校园卡的用户,到校园卡服务大厅领取校园卡延期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并到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核后交到校园卡管理中心核准办理;

       6、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同学,须正常办理校园卡注销、退款手续,新的校园卡将于办理入学手续后发放。
     如有疑问请联系:

       计财处校园卡结算中心于老师  82191731

       数建办校园卡管理中心韩老师  82192057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

   2016年621